最近常青种植发出1送3的附加股,而每附加股要卖出80sen,我有些顾客和朋友为此情况而烦恼,因为他们如果要行使这个附加股权力,就必须付出一笔为数不小的钱,而现今股市又那么波动。如果不行使这个权利在计算后会亏很多。
以下我用4个投资者A, B, C和D来做例子,让大家可以了解行使,部分行使和完全不行使附加股权力的差异:
1. 投资者A,完全行使附加股权力
| 价格 | 成本 |
原有10000股 | RM2.20 | RM22,000 |
附加30000股 | RM0.80 | RM24,000 |
附加后共有40000 | RM1.15 | RM46,000 |
如果投资A者是100%的去申请附加股,那么其支出的总数就是RM46,000,而其持股数量为40000股,即平均每股为RM1.10。
2. 投资者B,是完全不行使附加股权力,而把附加股权利卖出,以便降低其投资成本
| 价格 | 成本 |
原有10000股 | RM2.20 | RM22,000 |
卖出30000附加股权力 | RM0.15 | RM4,500 |
最终保持10000股 | RM1.75 | RM17,500 |
如果投资者B是采取卖出所有的附加股权利,那么在卖出后所得的利益来相减其原有成本,其平均每股为RM1.75,或者总支出为RM17,500。
3. 投资者C,是部分行使权力
| 价格 | 成本 |
原有10000股 | RM2.20 | RM22,000 |
卖出10000附加股权力 | RM0.15 | RM1,500 |
附加20000股 | RM0.80 | RM16,000 |
最终保持30000股 | RM1.217 | RM36,500 |
如果投资者C只打算申请20000附加股,那么他把10000附加股权力卖出。在行使其附加股权力后,其股数为30000股,而平均每股价格就会是RM1.217,而总付出的成本为RM36,500。
4. 投资者D,是完全行使附加股权力,但与此同时卖出其原本持有的股份,以便减轻其投资的总成本
| 价格 | 成本 |
原有10000股 | RM2.00 | RM22,000 |
卖出10000股 | RM1.10 | RM11,000 |
附加30000股 | RM0.80 | RM24,000 |
最终保持30000股 | RM1.167 | RM35,000 |
如果投资者D在获得了附加股权利后,马上把其原本持有的10000股买出,然后如数的申请全部的附加股,其平均价为每股RM1.167,而总付出的成本为RM35,000。
总结
从以上的例子,如果完全不行使附加股权力而把这权利卖出,最终的总成本是最高的。而如果想要行使权力又不想增加太多的成本,可参考投资D的做法,因为这可以把成本降至最低!
因为现今市道状况不佳,在未来可能会有更多公司要发出附加股,在这情况下投资者会面临诸如我客户面临的情况,以上的例子希望可提供一些参考,但最好还是选择现金状况或财务稳健的公司为佳,毕竟公司发附加股,在短期之内对散户是不利的。
1 条评论:
除權價 RM 1.1
附加股 RM 0.8
若附加股权力價格 < RM 0。3, 應該賣掉所有原有股票, 買進附加股权價格 RM 0.15, 再認購附加股 RM 0.8, 你的每股成本只是RM 0.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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